簽證申請
一旦醫師確認您的病情並受理您的預約申請,本中心的人員會與您再次確認預約時間、確認您到台灣後如何從機場抵達本院、確認您與親友的飯店住宿需求及入境簽證所需的協助事項。
簽證申請
1. 一般國家:觀光、商務簽證入境(效期為7-30日)
  • 超過一個月需申請醫療簽證
  • 延長簽證:醫院出具診斷書(公文)
2. 特殊國家申請入境
  • 巴基斯坦、伊拉克、緬甸、衣索比亞、奈及利亞、阿富汗…等
  • 醫師簽名之醫療說明書
3. 大陸居民來台
  • 證件:需同時有兩方證件方能來台
  •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出入境許可證(入台證)與
  •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(大通證) 或  港澳通行證
大陸申請來台目的
  • 探親、團聚、依親、自由行等,可自行來台
  • 本院可受理協助辦理:就醫入台證
大陸居民來台入台證說明
就醫伴醫
  • 1. 逐次加簽證,效期1-3年,每次加簽後可以再次來台
  • 2. 每次最長可停留3個月,可延期,每次至多2個月
  • 3. 允許2位三等親屬陪同
  • 4. 有伴醫家屬:1-2個月
  • 5. 單獨來台:2-3星期
  • 更多資訊請至VISA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