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证申请
一旦医师确认您的病情并受理您的预约申请,本中心的人员会与您再次确认预约时间、确认您到台湾后如何从机场抵达本院、确认您与亲友的饭店住宿需求及入境签证所需的协助事项。
签证申请
1. 一般国家:观光、商务签证入境(效期为7-30日)
  • 超过一个月需申请医疗签证
  • 延长签证:医院出具诊断书(公文)
2. 特殊国家申请入境
  • 巴基斯坦、伊拉克、缅甸、衣索比亚、奈及利亚、阿富汗…等
  • 医师签名之医疗说明书
3. 大陆居民来台
  • 证件:需同时有两方证件方能来台
  • 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出入境许可证(入台证)与
  •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(大通证) 或  港澳通行证
大陆申请来台目的
  • 探亲、团聚、依亲、自由行等,可自行来台
  • 本院可受理协助办理:就医入台证
大陆居民来台入台证说明
就医伴医
  • 1. 逐次加签证,效期1-3年,每次加签后可以再次来台
  • 2. 每次最长可停留3个月,可延期,每次至多2个月
  • 3. 允许2位三等亲属陪同
  • 4. 有伴医家属:1-2个月
  • 5. 单独来台:2-3星期
  • 更多信息请至VISA查询